教育部:在高校施诚信教育 建失信行为惩戒机制
中新网2月16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明确,在高校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规定》是指导和规范高校实施学生管理的重要规章,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诸多方面,此次修订将对3000多万在校大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原《规定》自2005年9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维护高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保障高校学生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时隔近12年,教育部在大量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重新修订《规定》。修订后的《规定》共分7章68条,围绕一切为了学生发展的理念,凸显了五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突出高校立德树人根本要求。要求高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加强对学生思想品德考核,强调恪守学术道德,开展诚信教育,建立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惩戒机制。
二是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制度支持。健全休学创业的弹性学制,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入学后也可以申请休学开展创业;对休学创业的学生,可单独规定最长学习年限,并简化了休学批准程序。建立更加灵活的学习制度,规定学生可以多种方式学习,包括申请跨校辅修专业或修读课程,对参加学校认可的开放式网络课程学习明确了学生学分积累和认可制度;规定参加创新创业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鼓励学校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
三是更加注重保护学生权益。完善公平的奖励制度,规定学校对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以及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公派出国留学人选等赋予学生利益的行为,应当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程序和规定。规范对学生的处分程序,专门新增“学生申诉”一章,完善申诉制度和程序,强化了学生申诉委员会的职责,增加了教育部门对学校行为的监管措施。
四是促进学生自我管理。鼓励和支持学生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充实有关学生权利义务的规定,强化学生自我管理机制和行为规范,规定学校应建立健全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为学生会、研究生会等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五是推进高校依法治校。进一步健全学籍管理的制度规范,增加了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的要求,明确了入学复查的内容,防止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获得入学资格的现象。健全了转专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补充了关于转学的禁止性情形和程序规定。
《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教育部将指导省级教育部门督促各高校据此修订完善相应的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定》真正落实到位。
·上一篇文章:13岁女孩花光父母25万积蓄打赏网络男主播
·下一篇文章:父亲禁止孩子玩手机游戏 儿子砸碎180万古董碗
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
- 安徽视障男孩圆梦大学 选择入读特教专业
- 对抗中年焦虑 41岁女性考北电开启人生新尝试
- 教育部:有序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 做足“功课”迎接新学期,各地多措并举保障秋季开学正常有序
- 你好,新学期!直击贵阳80万中小学生开学第一天
- 开学第一天!记者直击南昌多所学校……
- 河北武强:300余名孩子手绘百米年画长卷
- 已参加15次高考的唐尚珺决定复读 曾称新高考“挺有挑战”
- 带什么去大学?准大学生入校报到一站式清单请查收
- 杭州新东方遭网红举报全面停课 教育局回应“复课”呼声
- 国家统计局:大部分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去向 就业状况总体稳定
- 打谷子的泸州娃收到985录取通知书
- 中国传统二十四节气——立秋
- 博物馆里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 共同努力创造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新文化(人民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