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出炉!首批35个试点城市,花落15个省份【附碳中和产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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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有关部署,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100个具有典型代表性的城市和园区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聚焦破解绿色低碳发展面临的瓶颈制约,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根据《方案》,统筹考虑各地区碳排放总量及增长趋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因素,首批在15个省份开展碳达峰试点建设,共计35个名额,其中,河北、山东、内蒙古、广东、江苏各3个、山西、河南、湖北、辽宁、湖南、黑龙江、陕西、浙江、新疆、安徽各2个。试点城市建设主体原则上为地级及以上城市,试点园区建设主体为省级及以上园区。

《方案》提出了2025年、2030年的主要目标。到2025年,试点范围内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基本构建,一批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初步形成,不同资源禀赋、不同发展基础、不同产业结构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基本清晰。到2030年,试点城市和园区重点任务、重大工程、重要改革如期完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政策机制全面建立,有关创新举措和改革经验带动作用明显,对全国实现碳达峰目标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碳中和、碳达峰的概念

最近,碳达峰和碳中和这两个名词时常在各大会议和官方文件中被提到,许多人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两者的概念混为一谈,其实并不然。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排放量,碳排放量主要是指温室气体的排放量,由于二氧化碳是最主要的温室气体,因此狭义上碳排量即是指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而国际上在统计碳排量时所用单位也是二氧化碳当量(CO2e)。

再来看碳达峰和碳中和,这两个概念实质都是针对碳排放量的一个目标概念,碳达峰是指在某一时刻,碳排放量达到历史最高值;碳中和是指在某一时刻,该地区的碳排放量和吸收量可以正负抵消,达到相对意义上的零排放。

——逐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发展至今,我国已建成了世界最大的清洁发电体系,清洁能源正在有计划地逐步取代化石能源,并开始引领和推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和可持续发展。自“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出后,我国正逐步构建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

——“碳达峰”任务目标

为了早日实现“碳达峰”和“碳中和”的目标,我国开始重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百公里碳排放量为16.25kg/100km,而传统燃油汽车的能耗为7.93kg/km,传统燃油汽车的碳排放量是新能源汽车的2倍之多。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政策解读

2021年10月,国务院发布了《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陆海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相关政策出台将刺激电线电缆材料行业发展,有利于海底电缆行业上游供给增加;风电等清洁能源的电力传输、特高压主网的建设和充电网络的铺设都将增加海底电缆建设需求。

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制定了本地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但在城市和园区层面还有不少需要进一步细化和探索的工作。建设碳达峰试点城市和园区,可以有效激发城市和园区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绿色低碳转型开展探索,为全国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助力实现“双碳”目标。

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的提出,迫使高能耗高排放企业节能减排,大力使用新能源,对传统能源行业来说是挑战的同时也是机遇。实际上,随着技术的加快进步,在技术上乃至在经济上,建设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系统是完全可以实现的。未来随着转型加速,可再生能源利用、能源系统效率提升,数字化、需求侧响应等新技术应用等,都会有非常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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