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延期开学期间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属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中小学延期开学期间“停课不停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基厅函〔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停课不停学”,在落实并完善中小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措施、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现就我市中小学(幼儿园)3月2日起春季延期开学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事宜通知如下。
一、明确教学定位
“延期开学”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安排的特殊时期。要坚持国家课程学习与疫情防控知识学习相结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生命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学生锻炼身体、开展课外阅读。要遵循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与活动,不照搬正常开学状态的教学安排,通过线上课程学习、在线学习指导和自主学习等形式,引导帮助学生选择适宜的学习资源、限时限量安排学习内容、科学开展居家学习活动,培养自学自律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全面发展。
二、统筹有序推进
按照“市级统筹、区县为主、学校实施、组团联动”原则,统筹调配学习资源、协调师资。市教育局组织全市各学段优秀教师,按照“同一年级、同一课表、同一教师、同一内容”原则,依据课程标准和学业质量标准录制相关课程,提供全市中小学生居家学习首选使用。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国家、省、市推送的优质课程资源,发挥在线教育开放、共享的优势,以学校、班级为单位,合理安排师资,组织开展学习指导和师生互动交流。要根据不同学校、不同年级、不同班级的学情,制定学生居家学习作息时间表。要对高三、初三学生做出有针对性的教学安排,为学生提供复习指导。要在“大连教育数字课堂”等提供的统一优质课程资源基础上,依据其内容和教学进度,组织在线学习指导,引导学生完成自修自学任务、开展素质能力实践活动、做好视力保健和体育锻炼。
三、确保全面覆盖
线上学习要实现学生全面覆盖,对因特殊原因而不具备在线学习条件的学生,应提供必要帮助。仍在外地的学生,要组织通过网络在线收看学习课程内容,与学校老师进行互动交流。要重视对疫情防疫阻击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照顾,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加强对农村边远地区留守儿童、特殊群体的关爱、帮扶、指导。
四、规范教学行为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统筹对各学科学习资源用量用时使用作出安排,防止简单地把线下常态的课堂教学照搬到线上,防止重复选择网上学习资源,坚决防止超前过快学习。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不开展线上教学,可通过信息推送等方式开展保教指导、康复训练指导。要充分利用现有网上学习资源,组织教师做好资源的筛选工作,不重复组织教师录课、不安排内容重复性直播课程,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教师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打印学习资料等,防止增加教师、学生和家长不必要的负担。学校、教师要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现有条件,选择网络或电视学习方式,防止因购置新的线上学习设备而增加学生家庭负担。
五、做好教学衔接
要做好延迟开学期间和正式开学后教学内容的衔接。延期开学期间,主要安排素质能力培养、学科知识学习、居家实践和体育健身等活动。在学校正常开学、学生返校上课后,各地区、各学校要分析学情,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评估,但不得以考试形式对学生进行评价。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开展零起点教学。对部分仍未能返校上课的学生,继续提供线上教学支持,直至所有学生全部返校上课。延期开学耽误的教学时间,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统筹利用开学后的双休日、节假日或压缩暑假时间等方式进行补充。
各区市县(先导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并落实好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时期教学活动安排的规定,按照《大连市中小学(幼儿园)线上教学工作指南》(见附件)安排好线上教学工作。在未接到正式开学通知前,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实行在线上班、网络办公。全市各学校、各类培训机构和学前教育机构严禁组织学生提前返校或参与集体活动,不得开展任何线下教学、培训和托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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