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达尔克罗兹是瑞士籍著名音乐教育家,主要内容是体态律动、视唱练耳和即兴创作。
2. 奥尔夫音乐教育体系:奥尔夫是德国作曲家。奥尔夫体系的教学内容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动作造型和声音造型三个方面。嗓音造型可细分为歌唱活动和节奏朗诵活动。动作造型可细分为律动、舞蹈、戏剧表演、指挥和声势活动(跺脚、拍腿、拍手和捻指)。声音造型即乐器演奏活动,用的是奥尔夫乐器,也有其他乐器。
3. 柯达伊音乐教育体系:柯达伊是著名的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强调民族音乐教育,强调学校的教育作用。柯达伊教学法的内容与方法:(1)以歌唱作为音乐教育的基础;(2)丰富、高质量的音乐教材;(3)教学工具:首调唱名法、柯尔文手势、节奏唱名读法、字母标记。
4. 铃木镇一音乐教育体系:铃木镇一是日本著名的音乐教育家。他主张通过对儿童进行早期良好的音乐教育,会培养个性优雅、才能卓越、全面发展的新一代青年。
5. 音乐教学方法:(1)传统音乐教学法:讲授法、提问法、演示法、范例法等;(2)新课程音乐教学法:趣味——愉快教学法、生成——情景教学法、合作——和谐教学法、探究——发现教学法、创作——创新教学法。
6. 音乐教学原则:(1)寓教于乐原则;(2)情感体验原则;(3)参与活动原则;(4)启发诱导原则;(5)因材施教原则;(6)创造性发展原则;(7)形象直观原则。
7. 音乐课程是九年义务教育阶段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音乐课程性质主要体现在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
8. 课程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2)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3)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4)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5)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
9. 三维课程目标包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过程与方法目标、知识与技能目标。
10. 过程与方法包括:体验、模仿、探究、合作、综合。
11. 知识与技能包括:音乐基础知识、音乐基本技能、音乐历史与相关文化知识。
12. 义务教育阶段的 9 学年分为三个学段:1-2 年级、3-6 年级、7-9 年级。
13. 中小学音乐课程内容包括四个领域分别是:(1)感受与欣赏,包括:音乐表现要素、音乐情绪与情感、音乐体裁与形式、音乐风格与流派;(2)表现,包括:演唱、演奏、综合性艺术表演、识读乐谱;(3)创造,包括:探索音响与音乐、即兴编创、创作实践;(4)音乐与相关文化,包括:音乐与社会生活、音乐与姊妹艺术、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14. 评价的方式与方法:(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2)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3)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
15. 音乐新课程评价的原则:导向性原则、科学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
上一篇: 音乐基础知识第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