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小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上午8点30,离校时间不得晚于下午4点。中学生到校时间不得早于上午8点,离校时间不得晚于下午5点,中午也应安排1小时左右的午休或自由活动时间,并大幅度减少作业量,以保证青少年拥有充足的睡眠、休息和自由活动时间。
同时,建议教育部门设立专门的学生、家长投诉热线渠道,保护投诉人合法权益,切实关心中小学生身心健康。
对那些肆意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减负规定的学校校长和教师应予以降级使用直至调离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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