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业资源管理术语, 指最大持续产量中未被现有渔业所捕捞的部分。这部分可捕量可为新的捕捞单位所利用。随着专属经济区的出现, 剩余量有了新的法定定义。《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沿海国家在没有能力捕捞全部可捕量的情况下,应通过协定或其他安排, 并根据在专属经济区内捕鱼的有关条款、条件、法律和规章, 准许其他国家捕捞可捕量的剩余部分。这样,剩余量是指专属经济区内,沿海国不能或不准备捕捞的那部分可捕量。它的大小取决于总可捕量、渔获量限额、沿海国的捕捞能力以及经济、政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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