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介于租佃和雇佣之间的地主经营方式。亦称分益雇役制。帮工佃农没有或有很少生产资料。土地、耕畜、农具、种子、肥料乃至住房,均出自地主,有时生产期间的口粮、柴炭、流动资金等也由地主垫借。佃农只出劳力,在地主某种形式的监督下,进行农业生产,很像长工,但不拿工资,而是分取一定比例的农产品。它是由普通封建租佃关系发展来的。最早出现于明代。近代,特别是甲午战争后,由于农产品的商品化,佃农两极分化加剧,雇工经营的地主和富裕农户增多,帮工佃种制在一些地区流行。苏北、皖北、河南、河北、山东和陕西、察绥、东北等地比较普遍,甚至构成租佃关系的基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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