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罗马贵族奴隶主的土地所有制。源自拉丁文Latus(广大的)与fundus(土地、地产),意为大地产。又译称“奴隶制大庄园”或“奴隶制大地产”。古罗马共和制后期(公元前2~前1世纪)得到发展。当时罗马由于奴隶制兴盛、土地不断集中,奴隶主占有兼并来的大量土地和大批由战俘变成的奴隶,形成兼有谷田、果园及牧场等多种经济成分和规模不等的大地产。其土地多分散各地,为便于经营,既有集中的自营田庄(通常是果园及牧场),也有并不相连成片的以租佃方式经营的出租部分。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其分布也逐渐推及到地中海沿岸各地: 意大利中部以中等规模果园为主,从事葡萄、橄榄等专业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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