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晋政府关于民户和官品占有土地、劳动人手限额,以及相应的田租户调制度。
曹魏末年,日益加重的租役负担引起屯田民的反抗,官僚世族又对屯田的土地与劳力肆行侵夺。在这种情况下,屯田制已经废弛,西晋建国,“罢农官为郡县”,需要对原屯田民和原郡县民的田制赋役作出统一规定。当时,承长期战乱之余,人民死亡流移、弃本逐末,世家豪族又争相荫冒劳动人手,致使西晋政府掌握民户数远远低于东汉末年,同时又存在着大量荒芜土地。为了驱民归农,垦辟荒地,增加编户,摆脱财政困境,巩固其统治,西晋王朝统一全国后,于太康元年(280)颁布了占田令。
关于民户占田纳赋,占田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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