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立法和行政机构为防止植物危险性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蔓延而制定的法规。它不同于应用化学农药、生物制剂、物理方法以及其他技术措施等防治方法,而是通过行政立法手段为植物保护事业采取的一项预防性的强制措施。
植物检疫法规包括进出境植物检疫法规和国内植物检疫法规两个部分。
进出境植物检疫法规 中国第一个进出口植物检疫法规是1934年公布的《输出入植物病虫害检验实施细则》,规定对输出入中国的植物产品实施检验,但当时仅在上海、广州等口岸实施。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贸易部公布了《输出输入植物检验暂行办法》,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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