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区分布。1999年,在全省1911万乡村劳动力人口中,东部7个地州市共有1 252万人,约占2/3,乡村劳动力人口密度约为68人/平方千米,比全省平均水平高40%;西部9个地州共有659万人,约占1/3,乡村劳动力人口密度约为31人/平方千米,不及东部的一半,这种劳动力分布格局与乡村人口分布的总体格局是一致的。各地州市乡村劳动力人口的数量及其在乡村人口中所占比重的情况见表2-1-8。
表2-1-8 1999年各地州市乡村劳动力人口情况
地 区乡村劳动力
(万人)占乡村人口
比重 (%)地 区乡村劳动力
(万人)占乡村人口
比重 (%)昆 明
昭 通
曲 靖
楚 雄
玉 溪
红 河
文 山
思 茅
西双版纳177.5
222.4
267.3
130.4
101.5
186.9
166.5
110.3
30.161.31
49.75
56.75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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