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云南省物价管理体制逐步由单一的计划管理转向计划管理和市场调节相结合,注意发挥价值规律的作用。农产品政府定价的范围逐渐缩小,允许农民有适当的生产和支配产品的自主权,农民可以在集贸市场以市场调节价出售完成公粮和派购任务后的剩余产品。随着农村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发展,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有了较大发展,城乡市场供应状况明显改善。1979年,省政府大幅度提高了粮食、油料、生猪、烤烟、甘蔗、茶叶等18种主要农产品价格,平均价格水平比1978年上升16.8%。1980年扩大了粮食、油脂油料完成计划收购任务后的议购、议销部分,农民议购议销部分的价格随行就市。从1981 ......
上一篇: (一)第一阶段(1950—1978年)
下一篇: (三)第三阶段(1985—199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