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体制。在50年代初期,市一级农机管理工作是由市农林局主管,具体工作由新式农具推广站和市农业机器拖拉机站组织实施。1959年12月成立了北京市农业机械局,主管全市农机管理工作。1962年10月,为了集中力量抓好农机管理,市农机制造工厂从农机局划归市机电工业局管理。1968年11月—1972年7月,市农业机械局合并到市农业局。1972年8月恢复了市农业机械局建制,继续实行科研制造、供应、管理、修理、培训“六合一”的体制。1983年3月市农业机械局改为市农业机械总公司,机构职能未变。1995年市农机总公司更名为北京兴东方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兼管农机化管理工作。
区县级农机管理机构。19 ......
上一篇: (二) 主要农业机械的应用
下一篇: (一) 化肥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