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北京近郊有少量配电线路,广大农村没有电力。在新中国成立后,农村电力建设才有了长足的发展,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50—1962年)起步时期。北京农村电力事业是伴随着农业生产合作化和水利化起步的。1950年,北京农村的年用电量只有15万千瓦时,平均每公顷耕地用电量0.3千瓦时。1954年,中共中央农村工作部领导同志在大兴县调查研究时提出:用锅驼机抽水不是长远之计,不如发展电力,用电力抽水。此后,燃料工业部安排大兴县作为农村供电试点,拨专款支持。经过两年筹建,于1956年上半年在大兴县建成邢各庄、小营、永和庄三座35千伏变电站,三台主变压器容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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