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精神,北京郊区在各级党组织领导下,在发展互助组的同时,在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在互助组发展得较好的地方,有计划地试办了28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其中北京市近郊区10个,原属河北省的远郊区18个),入社农户373户(其中北京市近郊区103户,原属河北省的远郊区270户)。
1953年,通过宣传、贯彻党在过渡时期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总路线,扩大了合作社试办范围,并试办了红星集体农庄,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当年合作社发展到256个(其中北京市近郊区63个,原属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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