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了进一步加强农村商业工作,更好地促进农业发展,北京市委决定:市第二商业局与市供销合作社于1979年7月1日起分开办公。按照城乡分工和商品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市二商局负责城市、工矿区和特需副食品供应工作。市供销社主管农副产品收购和农业生产资料、农村生活资料供应。市供销社独立以后,围绕由“官办”变为“民办”,由“全民”变为“集体”这个核心问题,进行改革。一是在社员自愿原则下,扩大吸收社员股金;二是发展农副产品的联营制、代理制和按农副产品交售量实行分红制;三是对国家已经放开的商品,供销社自主经营;四是基层供销社成立社务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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