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949—1955年。随着土地改革的完成,广大农民分得了土地,有的还分到了房子,焕发出生产积极性,生活普遍得到改善。农业合作化以前,郊区农村一度掀起建新房的“小高潮”,部分翻身富裕起来的农民,省吃俭用,有的在原基地翻盖了旧房,有的在分得的土地上建起新房。但是,由于当时财力有限,多数农民还只能建土坯房,好一点的建砖角房和砖腿房(俗称“老虎爪”、“老虎腿”房),极少数农民建起砖瓦房。从整体上看,农村建设变化不是很大,基本保持了新中国成立前的水平和格局。平原地区均是平房,正房一般坐北朝南,房间数量大多数是三间或五间;厢房一般是三间,少数是两间;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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