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安徽公路很快得到恢复与发展,随着国道省道主干公路的建成,逐步普及发展了县乡公路。
1949—1952年,皖北、皖南人民行政公署为保障渡江战役、治淮工程和生产救灾的运输需要,依靠群众,就地取材,分别进行了支前公路、沿淮公路和皖南急要公路的整修。其中滁县地区抢修支前公路近千公里。1952年底,全省公路里程恢复增加到6 134公里,通车里程增加到3 950公里。但县乡公路建设缓慢,淮北地区均为土路,18个县尚有12个县雨天不通车。江淮、江南地区有岳西、望江、含山、无为、和县、黟县6个县不通汽车。
1953—1955年,安徽集中力量改建了蚌(埠)阜(阳)、宿(县)泗(县)、合(肥)安( ......
上一篇: 二、公路建设
下一篇: (二)公路养护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