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皖北人民行政公署、皖南人民行政公署分别于1950年8月和1951年11月成立皖北水产运销公司、皖南水产运销公司,统领水产商业,将水产经营纳入社会主义国营经济的轨道。1952年8月,皖南、皖北公司合并成立安徽省水产公司,并根据水产品自然流向,按经济区划在各重点渔区相应建立起分公司、支公司、办事处、收购站、营业部(所);省外重点销区也设立推销办事处、营业部,形成了集中统一的安徽水产商业网络。1956年初,中国水产供销总公司成立,安徽省水产公司相应改为其隶属企业,由国家经营。同年,又全面完成了对私营鱼商、鱼贩的社会主义改造。至此,本省水产品全由国营 ......
上一篇: (二)鲜蛋
下一篇: (一)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