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新中国成立46年来,全省共支出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73.4亿元,其中:农业22.9亿元,畜牧8亿元,林业7.5亿元,水利21.7亿元,农机8.7亿元,其他农口4.6亿元。支出内容为两部分:①农林水等部门事业单位的个人经费;②农林水等部门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
农林水等部门事业费,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各个历史时期,除个别年份外,基本连年增加,并随着各个历史时期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农业事业自身发展需要和特点的变化,事业费安排的支出科目及数额也在不断变化,使用范围及项目在不断扩大。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各级财政都十分困难,河南省坚决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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