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中国成立前。河南省农场事业,从1909年清朝末年开始,省农工商局在开封南关试办试验场。1914年,从试验场划出2.4公顷土地,创办了森林局,2年后,又买6.66公顷土地,创建了农林二场。1930年,改为河南省农林试验农场,后又相继在尉氏、信阳、洛阳、汲县、商丘、辉县、南阳设了7个区级农林试验场,并把登封、辉县、延津3处归建设厅直接管理。为解决博而不专,1931年,分别在开封设立园艺试验场,在商丘设立麦作试验场,在信阳设立稻作试验场,在南阳设立蚕桑试验场,在辉县设立牲畜试验场,在洛阳设立棉作试验场,在汲县设立杂谷试验场。1932年底又将原有农林场、局等13个机关合为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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