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四川仅有妇幼卫生机构3个,妇幼卫生人员50人。到1990年,全省已有妇幼保健所(站)219个,妇幼卫生人员6 000多人,病床2 629张;从事妇幼保健工作的农村女医生4万余人、接生员2.56万人,形成了高、中、初结合,专业与兼业相结合的农村妇幼保健队伍。坚持以预防保健为主,把门诊业务与指导基层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加强农村妇女儿童保健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1. 新法接生和围产期保健。新中国成立前,四川农村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孕妇分娩普遍是旧法接生,造成滞产、难产、产后大出血、产后感染以及新生儿破伤风等,母、婴死亡率很高。新中国成立后,大力推行新法接生,培训接 ......
上一篇: (三)控制地方病
下一篇: 一、社会主义思想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