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由1978年的113元,增加到1990年的445元,年均递增12.1%;农民人均占有粮食,由1978年的310公斤增加到403公斤。宜宾县、高县、筠连、屏山、兴文、珙县等7个贫困山区县99%的贫困户,先后在1988年和1989年越过了温饱线。1990年山区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04公斤,人均纯收入387元,衣、食、住、行状况有了一定改善。据抽样调查,每100户农民拥有自行车20.3辆、电视机29.2台、缝纫机24.4台。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事业在全区农村蓬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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