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区内农田水利建设新打、改造机电井及配套的井房、机泵、管带、水池和节水措施所需的建设材料、设备、安装施工费;新建、改造和加固总库容在1 000万立方米以下的水源工程(含小Ⅰ、Ⅱ型水库)以及小型灌渠配套的材料、设备、安装施工费;新建、续建改造总装机在5 000千伏以下机电排灌站及其配套的35千伏以下输变电线路建设使用所需材料、设备、安装施工费;排灌系统配套工程,仅限于为国家立项,为开发区服务,未列入基建计划,支渠以下渠道开挖、疏通、防渗及相应的桥、涵、闸工程建设所需材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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