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辽宁省确定6个市的12个村点,即沈阳市东陵区浑河堡村、于洪区宁官村,营口市营口县邢家村、后高台子村,丹东市凤城县山河村、陶李村,大连市金县后石村、城南村,铁岭市铁岭县长沟治村、茨林子村,朝阳市朝阳县梁家庄村、肉铺村; 2个县点,即铁岭县、金县; 2个乡 (镇)点,即铁岭县腰堡乡、金县石河镇为全省农村社会经济典型调查点。历时10个月的典型调查,共组成了380人的调查队伍,形成户卷户表4 858册,填报县、乡、村表16份,调查数据近200万个,在掌握大量第一手数据资料基础上,撰写调查报告等文字材料77篇,约30余万字。
1986年,根据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国务院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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