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鞍山市农村乡镇企业得到飞速发展,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体和全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1997年底,全市乡镇企业总数达到8.3万多个,集体企业资产总量达到90.6亿,从业人员39.9万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73%;其中总产值超亿元、利税超1 000万元的企业达到24个;总产值超2亿元的乡镇达到14个。1997年乡镇企业总产值(现价)达到754.5亿元,比1977年翻了8.7番;乡镇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实现509亿元,比1977年翻了9.5番,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90年的15.25%增加到66.9%;企业增加值(现价)175亿元;工业增加值(现价)129亿元;利税总额78亿元,比1977年翻10番;实缴税金6.7亿元;年人均收入增加 ......
上一篇: 1.农业
下一篇: 3.农村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