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产业结构经过改革开放以来10多年的优化和调整趋向合理。一、二、三产业产值结构已由1982年的71:29:0调整到1996年的20:65:15。二、三产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2年的29%提高到80%,其中第二产业提高了36个百分点,第三产业从无到有,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份额已达到15%。农业内部农林牧渔结构由1982年的67:13.9:19:0.1调整到1996年的50:11:34:5,林牧渔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82年的33%上升到1996年的50%。农村一、二、三产业劳动力结构由1982年的81:10:8调整到1996年的61.5:20:18.5,农村剩余劳动力逐步向二、三产业转移,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村劳动力已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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