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时期, 黑龙江地区无统一的农场管理机构。当时农场是由各省 (松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合江省、牡丹江省)建设厅 (后改农业厅)分别创建。计有黑龙江省: 赵光、花园、五大连池农场。嫩江省: 平阳、泰来农场。松江省: 宁安、庆阳农场。牡丹江省: 兴凯农场。合江省: 桦南、绥滨、集贤农场。
1947年2月, 嫩江省并入黑龙江省。1948年7月, 牡丹江省划归松江省和合江省。1949年4月, 合江省并入松江省。到此, 各省创建的农场归并为两省(黑龙江省和松江省) 农业厅领导。
1949年4月, 东北人民政府 (原为东北行政委员会)农林部, 成立机械农场管理处(翌年改为公营农场管理局), 地址设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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