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大面积扶持农村贫困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工作是从1977年总结推广望奎县先锋公社依靠集体力量帮助贫困户发展家庭养殖业经验开始的, 改变了单纯救济贫困户的作法。1981年转入有组织有领导, 普遍开展扶贫工作, 于1983年省民政厅、财政厅、省人民银行、农业银行联合下发《关于改革救灾款发放办法的试行办法》和 《关于建立救灾扶贫周转金账户及发放回收手续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统一了扶贫工作办法。1989年末1990年初,省委、省政府制定扶贫措施, 1994年制定实施七年扶贫攻坚计划, 开展全面社会扶贫工作。省政府成立了包扶领导小组, 省直厅 (局) 单位分别包县扶贫工作, 从生产到 ......
上一篇: (二)贫困原因及特点
下一篇: (四)扶贫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