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9月,按照国家科委、财政部《关于做好地方科研事业费划转工作的通知》,福建科研事业费划转改革全面展开。至1987年2月,省级科研事业费划转工作完成, 省属农业科研事业费划归省科委统一管理。1987年7月地(市)级划转工作全部完成, 1988年上半年县级划转工作也基本完成。
1987年3月6日, 省科委、省财政厅联合下达《关于印发技术开发研究单位改革减拨事业费的意见通知》,并对省级59个科研单位进行分类。绝大多数农业科研单位划归包干类型,仅有省农机研究所、省水轮泵研究所、省亚热带园艺植物研究中心等划归技术开发类型。
同时,省科委、省财政厅制定《关于实行包干制单位科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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