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 由于两岸直接经贸处于禁止和严格限制之中,台胞对大陆投资尚存种种疑虑。1983年,台商以第三地公司名义在厦门投资兴办第一家台胞投资企业后,才拉开了台商民间间接投资序幕。随着民间贸易的扩展,台胞回闽探亲的增加,中小企业开始采取单个、间接、隐蔽的方式在沿海地区进行试探性投资。到1987年,福建累计批准台胞投资企业58家,合同金额2987万美元, 仅占全省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5%,处于投石问路状态。
1987年台湾当局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1988年国务院公布鼓励台商投资的22条规定, 1989年台湾当局又公布对大陆地区从事间接投资或技术合作管理办法,台商来闽投资由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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