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实行统购统销的农产品有稻谷、植物油和19种水产品,其中以粮食的影响最大。统购统销与一般农产品购销形式不同,其特点是品种、数量、价格由政府确定,强调农民向国家交售粮油是应尽义务;政府通过政策、法令和行政规定,干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分配、消费;只允许粮食部门经营粮油,主要靠行政手段购销粮油;粮油地区间流通,通过计划分配调拨实现,国家低价收购粮油产品,对农业利润进行再分配,并对消费者进行补贴或成本补贴。
1954年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决定》与《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颁发了《福建省粮食计划收购暂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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