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前,福建生猪生产基本靠农户个体饲养,产量少,产品商品率低。全省生猪存栏量历史最高的1937年也只有227.5万头,1949年为127.0万头,平均3户才养1头猪。生猪的流通主要是农户自宰自售和个体肉贩经销,少数运销商参与经营。生猪日宰量,省会福州市平均每天30多头,厦门、漳州等市每天不足20头,一般县城、集镇2—3头。肉贩经营多为“一块案板、两把刀,一条杆秤、几个吊钩”,资金微薄,设备简陋,少有固定门点。生猪市场发育不良,流通规模很小。
新中国成立后,福建各级人民政府关心群众生活,采取有力措施鼓励农民发展畜牧业生产;重视生猪的收购、销售等问题,针对省内肉 ......
上一篇: (三)市场调节阶段
下一篇: (一)自由购销到统购统销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