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起,针对福建尚有10万人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偏僻山区,只有通过搬迁才能根本摆脱贫困的实际,省脱贫致富领导小组决定用4年时间,组织实施“造福工程”。1994、1995年,连续两年把实施“造福工程”列为省委、省政府为民办的15件实事之一,省财政从扶贫基金中分别安排300万元和600万元补助搬迁,地市县相应配套资金。两年间,全省实际完成搬迁1 263个自然村、9 897户、4.89万人,超额完成省下达的3.5万人的搬迁任务。“造福工程”深得贫困地区群众的拥护。他们说:“没有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我们这些祖祖辈辈居住在深山老林的贫穷百姓,做梦都想不到能搬出来。这次搬迁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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