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芳草计划”是一项繁荣、发展福建省社会文化的长期性计划,1991年4月经福建省第七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列入省“八五”计划,1991年8月省人民政府作为发展社会文化指导性文件正式批转给各级政府,组织全省实施。
“芳草计划”的总目标是:经过相当时期的努力,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福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民族化、大众化、现代化、开放型的社会文化新体系。它以5年为一阶段,分阶段实施。1991—1995年为首期工程。这一阶段开发的重点项目是:①加强省会福州的建设,使之成为全省文化中心;②在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五个市及沿海地区建立各具特色的闽台文化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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