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医疗保健制度改革,建立对医、患双方的制约机制,减少浪费。目前有莆田、南平、福鼎、武夷山、上杭、连江、武平、永泰、平潭等15个县(市)试行公费医疗改革和医疗保险,有34万名公费医疗享受者与个人挂钩。50、60年代农村建立的合作医疗制度,进入80年代后,由于失去集体经济扶持而解体,农民自费医疗,抗风险能力脆弱。近10几年来,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得到恢复,全省15%的村按照互助、自愿、受益、适度原则,实行不同形式的大病统筹的合作医疗制度,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 ......
上一篇: (四)改革补偿机制
下一篇: (六)医疗卫生对外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