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职责。管理全省农业资源及其区划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和农业自然生态环境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农业资源消长动态监测; 依法或根据授权综合管理农业自然资源;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或区域性的农业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 编制农业开发项目的实施规划; 负责农业区域开发治理实验区工作。
(2)历史沿革。1979年5月成立福建省农业资源调查、农业区划和土壤普查委员会, 下设办公室和研究所。1981年8月更名为福建省农业区划委员会。其办公室与研究所由省农委(现改为省农办)代管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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