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对各县实行过多种形式的比例分成和财政包干的管理体制,促进了农业和县乡经济的发展。根据国家对上海市的财政管理体制,市对各县也相应制定实施办法,使县级财力不断增长,到1987年底,各县财政列收列支后的历年滚存积余有19 584万元。从1988年起,市对县实行“财政包干”的管理体制,随着经济的发展,收入增多,支出也相应扩大,到1993年底,各县财政滚存积余为50 170万元。1994年,上海市按国家规定对各县实行分税制的财政管理体制,重新划分了各县的事权与财权,确定了固定收入和税收返还基数,使各县的收支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农业的投入有更多的增加。从1983年起,为了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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