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阶段正值国民经济调整, 发展较第一阶段缓慢。政府对农电建设投资减少, 10千伏线路由农村投资, 运行维护管理由县供电所负责, 低压电网由乡村投资自建、自管、自用。农村用电主要是排灌用电, 在电灌站附近, 农副产品加工用电有所增加。
至1965年, 农村用电量为12 717万千瓦时, 其中排灌用电量为7 604万千瓦时, 占总电量53%, 农副产品加工用电量为4 541万千瓦时, 占36%。电力排灌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比例提高到81.9%; 农村人均年用电量为74千瓦时, 每公顷耕地年用电量为795千瓦时; 农村集体低压电网近1 000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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