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贫苦农民不能还清地租和高利贷时, 即将土地出典给地主, 也有因为用钱紧急, 直接将土地出典的。典地的最后结果不外三种:一种是原主有钱时可赎回, 称活典, 一般5年为期,未满期不能赎回; 一种是到期无钱回赎, 长期由典主“管业耕种”, 即原主将土地的使用权让给典主。典主在取得土地使用权后, 一般的仍然将土地租出, 收取地租, 有时租种典地的租户, 仍然是土地的原主; 第三种则是加绝, 活典后原主将出典地卖绝, 永为买主世业。此外, 也有直接绝卖的。上海农村地主阶级的典地、买地的剥削活动相当频繁, 一般在冬春两季(农历11月至次年3月) 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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