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郊区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有以下四个特点:
1.实行“两权分离”、“两田分开”。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营权属于经营者。规模经营以经营责任田为主,口粮田仍由农户种植。这是从郊区实行“两田制”的实际出发,有利于分“两步实施”(先责任田、后口粮田)发展规模经营,确保完成粮食交售任务。实行规模经营时工作重点在于区分承包户的“两田”,重新调整和集中土地,稳妥地处理好土地承包制稳定与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关系。
2.在经济较为发达和领导比较重视的地区,规模经营发展较快,比重较高。在郊区10个区、县中,粮田规模经营发展较快、比重较高的有嘉定、宝山、松江等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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