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为了改善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保护人民身体健康,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开展了一系列水利设施建设,实施了改土治碱、城市污水粪便利用等工程。1955年底,开始低洼盐碱地改造试点,首改洼地14公顷,以后逐年扩大。为解决天津市污水排放及污染农田问题,50年代末60年代初开挖了南 (大沽) 北(北塘)两大排污河,实现清污分流。在此期间,还建起了海河闸,实现咸淡水分家,保护了海河水质。至60年代初,在农村以改造低洼盐碱地为主的农田基本建设形成高潮,把京津铁路公路两侧不能长庄稼的荒地改造成了条田和台田,彻底改变了以前的荒凉面貌。
1963年底天津市治碱研究所成 ......
上一篇: (三) 实施结果和效益
下一篇: (二) 治理与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