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各个历史发展时期,中央对天津市实行了多种不同形式的财政体制。就财权和财力的集中程度看,大体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49年至80年代中期,基本是以收入上交和支出下拨的“统收统支”为主。这种体制按照计划经济的要求,将大部分财权和财力集中在中央,地方财政的收入与支出基本不挂钩,基本适应了当时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第二阶段,从80~90年代中期,先后经过三次较大的改革,实行了收支挂钩和分级管理的“总额分成”、“分税制”试点以及统一的分税制财政体制。这种财政体制以市场经济为指导,比较明确地划分了中央与地方两级财政的财权和财力,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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