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互助组是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劳动农民自愿互利建立的带有社会主义萌芽性质的劳动互助组织。
土改以后农民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难以满足城市和工业对粮食和农产原料的不断增长的需要,难以避免贫富两级分化,只有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才能解决这两个矛盾。1951年9月,党中央召开第一次互助合作会议,通过了 《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要求各省、市、自治区“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各级党政组织都认真贯彻了扶持贫农和鼓励“组织起来” 的政策。在发放农贷、支持打井、开荒、选育良种和推广农业技术等方面,都优先照顾互助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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