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解放初期时的粮油收购与供应,由市粮食部门的代售店 (粮栈) 和私营粮商自由进行。当时,粮食的经营公私并存,私营粮商利用国家经济恢复时期的暂时困难,操纵市场,囤积居奇。为保证市场供应,国营粮食部门从华北、东北等地区调入大批粮食,保证了市场的稳定。
1952年4月,天津县划归天津市 (1954年改为4个郊区建制)后,天津农村粮油购销业务开始形成。是时,县国营粮食部门采取两种经营方式: 一是在全县设立了12个交易所,由交易所收售粮食; 二是中国粮食公司天津市公司所属咸水沽粮栈与县供销合作社签订代购代销合同,由基层供销合作社代为收购与销售粮食。据统计,当年天津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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