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的头七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民的生活获得了较大的改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广东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了16.1%,扭转了新中国成立前生活水平下降的状况,全省大部分农民的生活明显好转,缺吃少穿的农户大为减少。据中共中央华南分局(1953年)对广东11个县12个乡(村)调查,到1953年底,原有的贫农雇农中,有45%达到了中农的水平,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农户减少为13.4%。1956年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加到91. 54元,比1949年增长34. 9%,其中:食品支出53. 29元,增长23.9%;衣着支出8.80元,增长96.4%;用品支出7. 20元,增长1. 06倍;住房支出2. 73元,增长28. 2%; 燃料支出8. 98元,增长27.2%;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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