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农村电力的开发,全省86个县(市、区、特区)中,有82个县兴建了小水电站,其中54个县主要靠小水电供电。各地(州)、县已形成了110、35、10千伏各种等级的农村电网。用电设备不断增加,用电水平不断提高。从生活照明、粮食加工、电力提灌、县办工业、乡镇工业到家用电器等,在兴办小水电的地区有所发展,用电普及率得到提高。截至1990年,全省农村用电设备达117.12万千瓦。其中,乡村用电设备58.5万千瓦(其中乡镇工业19.3万千瓦,提灌16.6万千瓦,加工17万千瓦),县城用电设备58.44万千瓦(其中县办工业40.6万千瓦)。按全省2 833万农业人口计算,平均每人用电设备为41瓦。相当于全国每个农业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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