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5月11日,中共贵州省委发出《关于当前农村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决定各州、市、地委选择一个县,进行综合改革试点。其后平坝、玉屏、金沙、龙里、施秉、遵义、绥阳、兴义、乌当和盘县10个县(区、特区)展开综合改革试点。试点的主要内容是:在不断稳定、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对财政体制、劳动人事制度、社会服务体制等进行改革。
经过初步改革和采取其他增收措施,这10个试点县(区、特区)当年的工农业总产值比上年增长21.2%,比全省工农业总产值的平均增长速度高3.1个百分点;粮食总产量比上年增长7.5%,人均产量322.5公斤,高于全省人均水平29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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