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990年统计,全市总人口为153.1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有101.86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66.61%;农业人口有51.30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3.39%;人口出生率为15.70‰,死亡率为6.02‰,自然增长率为9.68‰。
本市劳动力资源丰富,1990年统计,全市共有乡村劳动力26.12万人,按性别划分,男劳动力有13.30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50.92%,女劳动力有12.82万人,占49.08%;按部门划分,从事农、林、牧、副、渔业的劳动力20.64万人,占劳动力总数的79.02%,从事乡村工业的劳动力为2.05万人,占7.85%;从事其他行业的劳动力3.43万人,占1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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