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 中共湖南省委和省人民政府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发出的“植树造林、绿化祖国” 的号召, 广泛发动和组织人民群众持续地开展植树造林运动。其发展过程可分为五个阶段:
(1) 重点造林阶段 (1950—1957年)。50年代初,山林树木尚属私有, 生产活动由个体农户或互助组进行, 加上林业机构不健全、技术人员缺乏, 在短期里无力普遍造林。1950年, 根据政务院提出的 “普遍护林,重点造林” 的方针, 湖南组织开展了以滨湖10县为重点的造林活动, 营造防护林80多万株。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 随着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开展,湖南省人民委员会提出 “大力营造用材林, 重点营造水源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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